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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公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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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公党云南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14年04月04日 点击:4198次
    致公党云南省各级组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不断开拓发展的前进指引,也是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为加强致公党云南省委自身建设,进一步促进云南省各级组织和全省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同奋斗,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贡献,按照致公党中央统一部署安排,现拟定致公党云南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联系自身实际,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抓住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主题主线,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的内涵实质,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真谛要义,在致公党十四大精神指导下,紧密联系云南实际,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必须着眼云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推动云南改革不断深化。要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与抓好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工作。
        二、以促进广大党员进一步凝聚政治共识,不断增强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目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通过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全省广大党员进一步凝聚政治共识,不断增强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和捍卫者的政治责任;深入回顾致公党各个阶段的奋斗历程,激励广大党员传承优良传统;全面推进高素质参政党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努力开创"致力为公、侨海报国"生动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三、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把学习实践活动贯穿于加强自身建设和履行 参政党职能的全过程。
        学习实践活动以致公党云南省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骨干代表人士为重点。结合各级组织当前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把学习实践活动贯穿于加强自身建设和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全过程,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深刻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核心力量,巩固政治共识。
    全省各级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致公党十四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继承发扬致公党的优良传统结合起来,与弘扬致公党"致力为公、侨海报国"的特色结合起来,深入系统地学习统一战线理论和致公党党章党史,各地方组织要积极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要把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任务和目标与加强高素质参政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执政党关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战略部署,明确履行参政党职能的方向和重点,与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共同致力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
       (二)发挥"侨""海"特色,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
        全省各级组织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强自身建设,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共识。要凝聚"侨""海"力量,发挥"侨""海"优势,坚持实施"人才兴党"战略,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全党的智力优势,最大限度地提升参政议政水平,最大限度地履行参政党职能。
        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要求,密切关注国内外新形势变化,以促进改革、发展和创新作为参政议政第一要务,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使广大党员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要积极发挥"侨""海"优势,结合"桥头堡"战略,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推动我省企业"走出去"、促进祖国统一和维护港澳地区繁荣稳定作出贡献。要充分调动和激发全省广大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各级组织结合自身优势,努力探索开展社会服务和扶贫帮困工作的有效形式。
       (三)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全省各级组织要按照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互相促进的要求,紧密结合参政党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的工作,以应用理论研究为重点,大力推进参政党理论建设,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
        各州市组织、各支部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抓好典型,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解决新问题。要尊重首创精神,着力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思路、内容、方式、方法的创新,对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召开研讨会、现场会等形式加以总结、提炼和推广。要在实践基础上,充分发挥全省各级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的作用,组织协调力量,就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参政党职能和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索规律,努力实现理论创新,取得理论成果。同时,要注重理论成果转化,通过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检验理论,不断完善参政党理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
        四、成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广大党员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设办公室。
        组长:李嵘
        副组长:田成有、骆瑞麟、孟庆红、贺彬、杨华英
        办公室主任:骆瑞麟(兼)
        副主任:杨萍、李黎伟
        成员:杨萍、刘卫红、谢冰、张芸、李泓频、钟霖、李黎伟
        为保障学习实践活动有序进行,各地方组织可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
        五、分阶段进行,有序安排工作。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为期四年,总体上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总结交流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
        2013年12月,初步拟定致公党云南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案。
        2014年1月,致公党云南省委主委会原则通过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案。
        2014年2月,致公党云南省六届四次常委会议讨论《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案(讨论稿)》,提交致公党云南省六届三次全委会审议通过。
        2014年3月,致公党云南省委主委会原则通过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2014年工作计划后,向全省各州市组织、各支部下发《致公党云南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并作出工作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
        此次活动周期长,时间跨度大,为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致公党云南省委将按照致公党中央要求,结合每一年的形势任务,制定当年度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同时,各地方组织、各支部应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2014年,重点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致公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在全省范围内,通过省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常委会议专题学习、各地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和骨干代表人士集中学习、党员自我学习等方式,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凝聚政治共识,明确政治责任。
        2015年,重点开展优良传统教育活动。围绕纪念中国致公党成立90周年,开展党史党章及优良传统教育。充分发挥党内老同志和专家学者的作用,组织宣讲团,开展党史党章巡讲活动,推动广大党员学习历史、了解历史,把与中共通力合作的优良传统接力传承下去。同时,通过举办研讨会、新党员培训班、报告会、主题征文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党史党章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2016年,重点推进自身建设。围绕纪念致公党云南省委成立30周年,为建设高素质参政党队伍,各州市组织、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与实践,全面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自觉履行参政党职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机关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新渠道、新思路和新方法,把广大党员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激发起来的积极性引导到本职工作和党务工作中去。
        2017年,重点强化侨海报国理念。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行侨海报国理念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侨海报国实质,要在侨海报国理念的引领下,一如继往地支持和协助执政党做好各项工作,始终致力于最大限度地把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留学人员团结起来,最大限度地把"侨""海"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地把"侨""海"的优势发挥出来,助推中国改革和发展。
       (三)总结交流
        在整个学习实践活动期间,致公党云南省委将形成指导检查、工作简报制度,及时进行情况交流。每年年底将进行阶段性总结交流,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并把一些成功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2017年7月至12月,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省委将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宣传。
        六、依据中央制定的活动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效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落脚点和切入点。要设立工作机构,落实具体负责人员,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建立督促检查、情况简报等制度,及时交流情况,研究部署工作。
       (二)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正确处理学习实践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实际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互相促进,全面提高。要坚持突出重点,以各州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为主;坚持自我教育,体现"自觉、自主、自为";坚持正面引导,突出思想引领,把握活动导向;坚持注重实效,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解决问题。
       (三)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主观能动性,在完成"规定"动作外,积极挖掘新方法、探索新举措,设计"自选"动作。同时,及时征求致公党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注意与中共各级统战部门及时沟通情况,通报活动的重要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注意与兄弟党派加强联系,吸收有益经验做法。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党内刊物、网站和社会媒体,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推动网站和手机客户端建设,利用新型媒体工具开展学习交流与宣传工作;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宣传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树立致公党云南省各级组织良好的政治形象和社会形象。

        

     

     

                                                    致公党云南省委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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