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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举办“云南省政协系统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10年05月12日 点击:4626次

    省级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省政协委员:

    多年来,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在党委的领导下,高举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两面旗帜,紧接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积极发挥政协组织联系广泛、智力密集和人才荟萃的优势,为推进我省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维护边疆稳定和民族团结做出了巨大贡献。为活跃全省政协系统文化生活,展现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的履职风采,进一步激发全省政协工作者的热情,更好地服务于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建设,省政协将于2010928日至106日在云南省科技馆举办“云南省政协系统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政协办公厅,民建云南省委员会

    二、作品征集

    1、向省政协委员,省、州、市政协机关干部职工,省政协机关离退休人员,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机关干部职工征集书、画、摄影作品。

    2、作品以宣传全省政协事业取得的成就和反映各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的履职风采为主题。

    3、各州、市政协组织选送书法、绘画和摄影作品各10件,以州、市为单位统一收集后送省政协办公厅书画室;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各组织选送书画摄影作品20件,以党派、团体为单位统一收集后送省政协办公厅书画室;省政协委员可委托州、市政协或有关党派、团体投稿,亦可自行到省政协办公厅投稿;省政协机关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职工各选送书画摄影作品30件,分别由省政协办公厅党办、老干处统一收集后送书画室。

    4、参展作品中国画和书法作品尺寸一般不超过六尺整纸,以竖幅为宜,篆书须注释文;油画等其他画种尺寸自定。每幅作品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尺寸,交由省政协书画室统一装裱;摄影作品交光盘并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由省政协书画室统一扩放。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统一由各选送单位领回。

    5、征集作品经专家组评审后,最终确定400件作品参展,作品入选者将发给参展证。

    6、作品截稿日期为201079日。

    三、作品评审及奖励

    1、评审组由省政协特聘艺术家组成。

    2、评审组将从参展作品中评出书法、绘画、摄影一等奖各10名,二等奖各20名,三等奖各30名;此外另设书法、绘画、摄影优秀奖共100名。

    3、本次展览设优秀组织奖5名。

    四、交稿地点及通讯联系

    1、交稿地点:省政协办公厅书画室,省政协办公大楼726室。

    2、通讯联系

    通讯地址:昆明市广福路2号省政协办公厅书画室

            编:650228

    联系人:曹建华 电话:0871-4605817 手机:13987637631

                    朱丽楠 电话:0871-4604269 手机:13577008241

         电话:0871-4604519(传真) 手机:13577185156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OO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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