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致公党保山市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主要职责及编制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接受并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致公党章程》。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组织的群体功能,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一切活动;2.根据致公党中央、省委和中共保山市委的工作要求以及致公党保山市委党员代表大会的精神,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各基层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实现预定的工作目标;3.组织完成好致公党云南省委、中共保山市委所交办的各项任务和工作,并定期汇报工作;4.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对口联系单位和市人大、市政协的联系,积极建言献策,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5.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致公党党员及联系人士对国际、国内和我市重大问题的看法,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意见、建议,对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的态度和认识等;6.维护致公党党员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教育党员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7.注重质量,按组织发展原则和程序发展新党员,物色骨干党员,选拔和培养后备干部队伍。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保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购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05〕57号)和市编办《对市委统战〈关于增设工商经济科和核定各民主党派专干编制的请示〉的批复》(保机编〔2006〕16号),中国致公党保山市委会总编制3人,目前实有2人。2015年12月调入1人、退休1人。
二、部门预算收入:
2016年预算收入2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9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均为财政拨款。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预算支28.29万元。基本支出26.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3万,商品和服务支出13.46万元,社会调研经费项目支出1.3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预算公务接待费3.2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2016年均无发生。为加强与周边国家侨团的往来和联系,服务国家开发开放战略的工作大局,致公党云南省委拟组团以骆瑞麟巡视员为团长的访问交流团,于2016年5月赴越南老挝访问,致公党保山市委秘书长蒋国相拟随团出访,在外停留8天,共需费用2.1万元。
附件: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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