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益主体多元化看参政党自身建设
社会转型时期的利益主体多元化对完善利益表达机制的需求
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在经历了三十年的改革后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从相对单一向相对多元的社会结构演进。从工人和农民两大阶级中分化出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和群体。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使中国的利益主体也发生了新的排列组合,出现了多元化趋势,即利益主体多元化已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而利益主体多元化直接导致利益需求的多样化,并由利益需求的多样化产生利益矛盾和冲突的多样化以及矛盾冲突的复杂化。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建立和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是保持社会稳定的中心任务。因为,建立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既可以沟通政府与不同群体及其成员的关系,疏通社会情绪宣泄渠道,及时觉察和化解不满情绪,又可以使各种利益群体相互沟通,相互谅解,达成社会共识,使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得到协调和规范,避免具有破坏性的利益表达方式和行为的出现,从而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
参政党在利益表达机制中的特点和作用
作为参政党集中的政协组织,在利益表达尤其是弱势群体利益表达上历来是一个重要渠道。参政党是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来实现利益表达的。作为一个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参政党与别的渠道相比有一些特点。
首先,以民主党派为主体的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政党制度的内容,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监督的方式是提出意见、批评、建议,民主监督不是“刚性”监督,不能把民主监督变成法律监督。因此民主监督不具有法定的和程序规范上的约束力。这是我国政党监督的特点。这一特点虽然在很多情况下被认为是民主监督效力上的局限性,但在利益表达尤其是弱势群体利益表达上又可以看作是具有一定的优点。这是因为,政协民主监督有利于在利益表达上无需有太多的顾虑,可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可以不拘泥于利益的大小和性质以及利益表达的程序,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通过民主监督形式向执政党充分反映。其次,党派的地位决定了党派既不是政策的制定者也不是政策的执行者,因此,民主党派不会被利益主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看作其利益损害的责任方而形成对立,因此便于与弱势群体沟通,建立理解和信任,有利于了解弱势群体利益诉求的客观依据和真实需求。同时,相对独立的地位使得参政党会更加客观,有利于参政党坚持客观利益表达者的角色。再次,民主监督具有不受程序约束的灵活性,对政府工作既可以“事前监督”,也可以“事后监督”,完全以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为前提,对执政党领导下的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并在监督中实现利益表达。最后,党派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代言民意,表达利益诉求,其同媒体监督不同的是不仅仅停留在暴露矛盾上,而是通过与利益主体的直接沟通,通过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化解矛盾。
加强自身建设是参政党表达社会需要的关键所在
社会转型时期的形势发展将使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诉求多样化这一状况呈扩大趋势。围绕健全利益表达机制这一基本目的,参政党应当突出加强自身建设,以求得在未来的一个时期内作为利益表达机制的重要部分,适应社会各种利益主体尤其是弱势利益主体在利益表达需求上对参政党的期望。笔者认为,参政党在未来适应表达利益诉求的社会需要方面应加强的自身建设主要在以下方面:
首先,参政党成员务必明确认识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原理,切实加强参政党思想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一项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被证明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的政治制度。参政党各级领导班子和成员都要强化自己的政治意识,坚定不移地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将参政党利益与执政党利益完全结合在一起,深刻认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意义。在坚定这一信念和这一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本着建立和谐社会的愿望,与各种利益主体沟通,承担利益表达的责任。
第二是加强参政党基层组织建设和参政能力建设。从国内情况看,参政党的基础组织建设和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重要方面。参政党在基层的民主监督工作最重要的是依靠中心城市的党派组织常设机关的直接指导和帮助,同时也要主动与当地中共党组织联系,自觉接受所属地区执政党基层组织的领导。通过参政党基层组织建立和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国家法规、执政党文件、政府政令等的学习,努力了解基层工作的全面情况,尤其是涉及弱势群体的利益的法规、政策,提高参政党参政能力,同时加强以支部为单元的基层组织在利益表达中的统一步骤,突出基层组织的整体信息交流和沟通的效能,保证参政党的工作质量,在传达利益诉求和协助调节利益冲突这两个方向的沟通工作中,体现参政党的工作价值。
第三是加强参政党成员基本素质,切实提高成员参政议政能力,提高民主监督的法律和政策水平,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中实现利益表达。加强参政党成员个人素质建设和加强参政党基层组织建设是一个相辅相成的问题。提高参政党成员的素质就是为了提高参政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良好的基础;反过来,基层组织建设的发展以及给成员的帮助,有助于成员理直气壮地开展传达民意的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参政党的社会影响。
在未来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参政党应在基层的民主选举、基本建设、环境与节能、教育、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生活补助、劳动报酬、征地拆迁等方面加强民主监督,本着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根本目的,客观公正地表达各种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为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发挥作用。(作者王晓军 《团结报》2月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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