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参政党建设理论的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我国参政党建设理论不断发展。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提出,深化了我们对参政党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参政党建设理论,推进了参政党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发展。
发展了参政党民主监督的理论和政策
关于民主监督,1989年颁发的《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989年《意见》)只规定了民主监督的总原则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对党和国家的发展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且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在之后的多党合作实践中,各方面反映,民主监督缺乏具体的制度规范,不利于民主监督职能的履行。对此,2005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5年《意见》)作出积极回应,确定了民主监督的性质、重点,丰富了民主监督的有关内容。指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这种监督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加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这里首先重申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的必要性。其次是明确了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是政党之间在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进行的政治监督。其三这种监督的方式是提出意见、批评、建议,民主监督是“柔性”监督,不是“刚性”监督。其四这种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五指出监督的重点是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
民主监督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明确了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重要渠道,并要求各级党委在知情权、沟通环节、采纳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求党委及其领导干部要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发出不同的声音,作中共的诤友。要求依法保护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权利,对压制、打击民主监督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从性质、内容、形式到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地位作出系统的阐述,是适应民主政治发展要求,对参政党职能认识深化的表现。
充实和完善民主监督内容的意义在于:1989年《意见》中,只有民主监督的总原则,该条文是散在文件总论中的,而这些文件中关于民主监督,是作为单独一条并完善其内涵,显示了对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更加重视。2005年《意见》还明确了监督前提是要知情,文件明确规定了党委要在知情、沟通、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及时向民主党派通报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文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的要求,为扩大民主监督的范围,具体民主监督的内容,把民主监督越来越“实”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础。
在科学判断参政党历史方位的基础上,提出和完善参政党建设的总体布局
十六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两个变成”论断以后,参政党反思和审视了自身成长的历史和现实,认识到民主党派在其60多年的历史发展中,也经历了由反对蒋介石国民党独裁统治、致力于争取人民民主、实现民族独立的政党,转变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由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阶级联盟,转变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参政党,变成为全面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参政党。在研究和总结参政党建设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自身建设的整体布局,(或者说理论体系),即把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分为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等三方面内容。1999年形成了《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座谈纪要》中提出的以政治交接为主线,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的参政党建设的整体思路。2005年《意见》把这个布局规范为:以政治交接为主线,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以思想建设为重点,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的整体布局。
这个理论框架明确了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参政党建设的基本内容,三大建设的内涵也不断丰富。布局的特点是,不仅强调要全面加强参政党建设,而且强调全面建设参政党应该把握的重点和主线,从而使新形势下参政党党建的努力方向和检验标准更加明确,能够以参政党建设理论指导实践,更有成效地推进参政党建设有效进行。
明确加强参政党能力建设的一系列思想,提出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
1989年《意见》以文件形式明确了民主党派参政党的地位和作用,使“提高参政能力”的课题历史性地摆在了参政党面前,成为参政党建设的主题和衡量参政党的政治价值和工作绩效的标准。2004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进一步对民主党派提出三点希望,其中的第三点希望就是: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
2005年的迎春座谈会上,胡锦涛就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出了五点要求。其中第五点提出,“要坚持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中国共产党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不断加强自身的全面建设,特别是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履行执政使命。各民主党派要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开创多党合作事业的新局面”。这个论述是对加强参政党能力建设的完整论述。胡锦涛同志不仅亲自提出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命题,而且以后多次对如何坚持相互促进,推进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方式、原则做出指示,提出新的要求。2007年12月24日,胡锦涛在接见民主党派新老领导人的讲话中,总结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历史经验,把“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作为五条经验之一,应该说这些论述对民主党派建设理论创新的意义重大,值得认真学习和领会,在实践中努力贯彻执行。
明确多党合作方针,发展处理好与民主党派关系
新时期以来,中共中央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多党合作构成情况,把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恢复了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并且根据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发展,将八字方针充实为十六字方针。十六字方针的精神最早由胡耀邦同志在1981年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其正式确定始见于中共十二大报告。十二大报告指出:我们党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合作。从这里可以看出,当八字方针发展为十六字方针时,其内容已不限于中国共产党与八个民主党派之间,而扩展为中国共产党与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广大非中共人士合作的基本方针。然而,这种变化并不妨碍它继续作为共产党处理好同其他党派关系的方针。
总之,从处理政党关系的方针发展为多党合作方针,深刻体现了我国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在共同政治基础上的新型的亲密合作关系,贯彻这个方针,是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保证,是良性政党互动关系持续发展的保障。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同创造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参政党建设理论。虽然这个理论还在建设和完善之中,但是我们相信,理论源于实践,有生命力的学科必然起源于中国的社会发展之中。理论的发展反映了参政党建设正在走向自觉,走向成熟。今后,我们还将沿着理论指引的方向和路径把自身建设实践推向前进,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推向前进。(作者郑宪 《团结报》11月2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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