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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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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之下:这“五个完善”须牢记

    作者: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16日 点击:1979次

     

      北京进入非常时期!6月15日,北京市已有1个疫情高风险地区,22个中风险地区。疾控专家吴尊友表示:未来三天北京报告的病例数将决定疫情走向。此次北京集中出现本土病例再次警醒我们: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背景下,万不可松懈。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公共管理学系教授陈天祥在《人民论坛》刊文指出,针对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这“五个完善”须牢记!

     

    01 完善突发事件制度

    形成一整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成熟应急管理机制

     

      疫情发生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迅速作出部署,坚持全国一盘棋,动员全社会力量、调动各方面资源,全国各地各部门立刻行动起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得到了充分展现。但是我国各地刚刚组建成立的应急管理职能部门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发挥的作用有限,因此,应尽快理顺其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完善相应的资源配置机制,形成一整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成熟的应急管理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等负有责任,但存在职责同构和界线不清的问题。因此,需划定不同层级政府或部门在突发事件中所承担的具体责任和权限,包括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传递、突发事件的研判、预警机制的启动、应急方案的准备和实施等都应该予以具体化,从而将责任清晰落实。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不同层级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迅速行动起来,各司其职、各守其责。

     

      不同的突发性事件性质不同、起因不同、演变机制不同、后果不同、牵涉到的利益主体也不同。因此,应逐渐建立和完善各个专项突发性事件的法律法规,使制度精细化和有针对性,真正做到适用于实际情况。

     

     

    02 完善决策机制

    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知识的决策参考作用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风险社会时代,很多领域的风险防控都高度依赖科学技术。因此,要反思专业技术人员与行政人员之间的关系,摒弃拍脑袋式的决策模式,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知识的决策参考作用,做到科学决策、科学防控。

     

      总结这次疫情防控的教训,重点应该在以下两个方面建立以专业知识为主的决策辅助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对风险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研判机制,并实现常态化,坚持不懈做下去。二是尊重一线科技人员和专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风险信息的作用,严禁隐瞒相关信息,及时将这些信息上报、分析和研判,保证决策效率。决不允许以维稳、会议或其他重大政治活动的名义阻挠对风险信息的分析和公布。

     

      此外,需要善于倾听不同的声音,不断完善决策机制。这有利于决策者获取更加全面的信息,更好地权衡利害得失,从而减少决策失误。同时,不同的声音还有利于形成一种压力和倒逼机制,促使公权力部门不断探寻事实真相并公之于众,并促使公权力部门改进工作作风,赢得更好的公信力。我们应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对待不同意见,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政治社会环境,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而提升人民当家作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03 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提升领导干部治理能力

     

      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首先是健康的需要,它与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息息相关,其次是良好的生活环境,最后是和谐幸福的家庭生活,其中教育问题尤其重要。这些都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范畴。可以说,新时代人民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次疫情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一些短板,例如,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投入不足、公共卫生领域人才培养数量不足、医疗物资储备不足等。因此,在疫情过后,我们应认真反思新时代的施政理念,加快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大幅度增加公共财政在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形成充分和健全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随着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不确定性也逐渐凸显。如今,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变得更加迫切,而且服务需求又是动态的、高端化的、多样化的和复杂化的,再加上民众的权利意识、参与意识、自主意识、民主意识的提高,对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国的治理没有经验可循,需要领导干部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思考和判断,敢于担当作为,寻找适合本地特色的治理方略。

     

      锻造一批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新时代干部,最重要的是要改革干部任用考核制度:

     

      第一,完善考核和选任机制,以工作实绩为导向,将群众公认原则做实做好。落实注重工作实绩原则,要对领导干部工作中的“亮点”予以格外的关注,比如领导干部是否创新施政模式、是否因地置宜和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重大事件中是否敢于担当敢于出手等。对于只懂得唯唯诺诺和溜须拍马的干部要予以警惕,防止逆向淘汰现象。在对待群众公认这一原则上,重点要关注领导干部在解决群众的痛点和实际工作中的难点上有没有实质进展和作为,看干部是否敢于碰硬。

     

      第二,问责“不作为不担当”。着重应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问责: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或重大建设项目敷衍应付、措施不力、效果不彰的;由于干部的不作为或措施不力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对关系到群众生活和工作的重大问题漠不关心、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

     

      第三,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形成具有包容性的良好组织人事生态,使干部既有动力又没有后顾之忧地大胆干事创业,从而切实提升治理能力,有效解决本地的实际问题,改进治理效果。

     

     

    04 完善国家治理结构

    利用社会组织力量和市场机制抵御社会风险

     

      国家治理结构涉及多重关系,包括政党与国家关系、不同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央地关系等体制内的关系,还包括体制内与体制外之间的关系,主要指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与社会关系。三者各自要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活动,不越位、不越界,做好自己的本份。在社会风险防控领域,应善于借助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弥补政府力量的不足,使它们与政府形成合作伙伴关系。

     

      一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多次的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性事件中,社会组织尤其是志愿者组织发挥了政府难以发挥的作用。在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志愿者组织也有不俗的表现,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力量的空缺。然而,民间社会组织的发展仍然存在较多限制和不足,如注册登记门槛高、募捐渠道不畅通、日常运行不规范、政府监管严苛等。我们应正视社会组织在风险应对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和鼓励社会组织的生长和发展壮大。首先,适当放松对社会组织的管制。其次,尽快出台和落实社会各界捐赠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发社会捐助的积极性,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必要的土壤。最后,积极推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二是善用市场力量。虽然我国的保险机制已经融入一些自然灾害的治理机制中,但保险公司更注重保费的收取和理赔的实施,没有认真履行监督投保人健全防控设施和日常防控机制的责任,甚至采取放任自流、放弃监督的极不负责态度。为此,国家应完善相关的立法工作和执法工作,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使其切实履行监督投保人的责任。此外,要总结这次疫情事件的教训,将保险机制引入疫情防控领域,可以分两种情况,即强制性保险和自愿性保险,公共财政予以一定的支持,形成政府、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分担机制。这样既有助于健全全社会的疫情防控机制,也可以减轻政府在短期内因疫情影响而造成的繁重财政压力,并有助于企业和个人更好地应对因疫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经营困难,尽快从灾难中恢复元气。

     

     

    05 完善执法体系

    下大决心整治形式主义

     

      我国疫情防控显示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巨大优势,但同时也存在过度执法和形式主义的现象。对此,我们必须认真反思:

     

      第一,健全法治体系,清晰划清公私之间的边界,将公民基本权利保护措施落到实处。一些地方过度执法侵害了公民的权利,如执法人员冲进居民家中,导致执法人员与民众之间激烈对峙,甚至造成人身伤害等次生灾害。对于此,可以采取列举的方式,规定禁止执法人员从事的行为,将其贯穿于日常执法过程,杜绝过度防控和侵害公民权利现象。

     

      第二,实现执法过程精细化。应总结各地疫情防控的经验,将其推广运用到其他执法领域,包括网格化管理机制、电子跟踪系统、疫情信息的公开透明、不同类型的人员分类隔离、不同疫情级别的防控措施和民众的行为规范等,从而助推疫情防控和社会治理体系的升级完善。

     

      第三,完善电子政务系统,打造快捷便利的信息共享机制。原则上同一个事务由一个部门负责管理,如果涉及多个部门都有管辖权的情况,应该采取类似于行政审批中的牵头部门机制,将日常检查和执法情况通过信息共享机制传递到其他部门,形成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执法。

     

      第四,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理念转变,强化问责机制。在这次疫情防控中,一些基层部门反映,各别上级主管部门只会发文、要求填表提供数据,对僵硬的“痕迹管理”更是趋之若鹜,让基层苦不堪言。因此,政府要转变理念,摒弃管控型工作方式,立足于基层,在人、财、物等方面向一线执法倾斜,为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创造现实条件。此外,主管部门应深入解基层的现实情况和变化趋势,拒绝一刀切的管理模式(如一窝蜂的封村封路封小区、对任务目标的统一要求等),分门别类、因地因时施策。应完善考核机制,坚持结果与过程相结合,以结果为导向,减少无关紧要的填表式管理。完善“双随机”制度,限制政府部门随意检查的行为。相关职责部门要强化问责机制,对形式主义作风加强督察,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使其无以遁形。

     

     

     

      上文略有删减

      选自 |《人民论坛》5月下(特)

      来源 | 人民论坛杂志及人民论坛网(rmltwz)

      原标题 | 用“四个完善”补齐国家治理体系短板

      新媒体编辑 | 刘一霖

      原文责编 | 李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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