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云南省委会:推进我省司法社工服务能力建设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有别于其他普通的社会工作,具有特殊性。司法社工所接触的服务对象都是罪犯,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对介入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专业度要求比普通社会工作者高。
云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中,致公党云南省委会带来《关于进一步推进云南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提案,指出目前云南省各地社区矫正机构正通过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面向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并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取得了不少经验与成绩。然而,云南省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体系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存在项目管理体系不健全,缺少科学评估机制,缺乏专业的司法社会工作组织和司法社会工作队伍等问题,未形成完整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的工作模式。
对此,致公党云南省委建议,从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依法推行司法社工项目3个方面,进一步提升云南司法社工的服务能力。
提案建议,省级司法社工项目应重点提供专业评估评级服务,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等制度规划;统筹省内高校参与建立司法社会工作师资库,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与法检公、妇联、团委等单位合作机制……州市级司法社工项目应重点提供专业培训及绩效评估服务,联合科研人员与科研机构积极开展司法社会工作实务研究;承接司法处置服务,研发、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服务……县(区)级司法社工项目重点针对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开展判前社会调查服务,在县区社区矫正机构及基层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后为其再犯罪风险及需求等进行初始评估……通过实施三级司法社工项目,健全完善云南省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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